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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建住房贷款

  

  ☆服务简介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建自用住房的贷款。

  ☆申请条件

  除满足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外,还须满足

  (一)所建造的房屋设计合理,能够进行上市交易,变现能力强,且能够设定抵押;

  (二)建房土地必须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三)所建房屋取得有关部门立项批文,手续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四)借款人(报建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文件;

  (五)借款人已全部缴清土地款项,取得土地款项缴交凭证;

  (六)具有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七)所建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建房总成本的70%,贷款利率和期限参照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

  ☆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您申请自建房借款时,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我行提交如下文件: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三)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四)能够提供税收证明的借款人需提供个税发票;

  (五)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六)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七)自建住房的立项批文、设计方案和“四证”复印件;

  (八)自建住房用地已缴清全部土地款的凭证;

  (九)自建住房已投入的建设资金款项凭证;

  (十)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十一)抵押物权属证明及共有产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十二)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十三)对于政府同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出售土地用作自建住房开发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建设同意批文;

  (十四)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操作指南

  请参照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相关业务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具体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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